关于免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案例征集及宣传推广活动

关于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案例征集及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,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,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》、《“十四五”时期 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精神,宣传推广全国各地区、各行业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实践中取得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,经中华环保联合会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案例征集及宣传推广活动,具体内容通知如下:

一 、征集对象

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、产业园区、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社会组织以及项目技术持有人等均可申报。

二 、申报要求

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申报分为单位、应用技术及科创人才三个类别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单位申报要求

1、建设单位必须符合固废产生强度降低,综合利用水 平提高,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完善,建立了固体废物信息管理 系统,利用处置设施有较高科技含量且节能降耗减排成效显著,具有可推广性;

2、在地方上取得“无废城市细胞”建设工作达标认可单位优先;

3、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存在被媒体曝光或信访举报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事件,且无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专项资金申报、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违规行为;

(二)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应用技术申报要求

1、固废处置利用技术具有创新性,对原有技术在节能

降耗减排方面有提升且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晰;

2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,经济适用 性强、成熟可靠且易于推广,并完成了数字化、信息化提升,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;

3、技术应用项目实施运行一年以上。

(三)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科创人才申报要求

1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格,有较高专业水平,实践经验丰富,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;

2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,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的国家级执业资格;

3、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管理上有重要贡献或有技术成果应用案例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(一)材料申报:请申报单位将申报表、承诺书(签字 盖章)、各项证明材料及附件1或2中的案例照片等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(以“申报单位名称+案例名称”命名),发送至邮箱1691639589@qq.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;

(二)案例遴选:形式审查及组织专家对报送案例进行遴选,选出一批在全国具有宣传推广意义的案例;

(三)本次征集工作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自愿的原则,不收取任何费用,专家遴选费、编辑印刷费等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承担。

五、 宣传推广

(一)编印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案例》出版;

(二)在本会举办的重大活动上举行发布发行仪式,邀请部分案例代表发言,颁发入选证书;

(三)通过中华环保联合会官方媒体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专栏及行业媒体持续宣传推广案例;

(四)向市、区(县)政府及相关部门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寄送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案例》,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及科研教学提供案例参考。

六 、联系方式

活动管理电话:010-57594466

联系人:邹名玉 13141160219

邮 箱:1691639589@qq.com
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 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601室

附件:1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案例申报表

2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应用技术申报表

3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科创人才申报表

4、申报承诺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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